根据国家教育部、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、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,2008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,按福建省高招办《关于转发《二OO八年空军招飞初检工作安排》的通知》(闽招办[2007]普23号文)精神,2008年我省空军招飞初检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招收范围及对象
招收对象为200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男生,往届生一律不招,年龄为16—1 9周岁(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)。
二、初检工作
1、初检地点:南昌检测站 (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,江西师范大学园中园宾馆)。咨询电话:0591-83441950、87708032。
2、初检时间:2007年12月4日。
3、初检办法:
我省实行“三自办法”,“三自办法”学生的预选报名,由学生本人按照空军招飞四项条件先进行自查,在此基础上,参照有关体检项目,自行到县(区)级以上医院进行检测,检测费自理。咨询电话:025-80875437.
所有参检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推荐证明,主要内容包括学生是否符合招飞四项基本条件、是否往届生、校内外表现、有无不法行为、刑事处罚、学校处分、参加非法组织以及高考成绩估分等,学生将学校推荐证明连同身份证、户口簿一并携带上站。 “三自办法”学生除上述证明外,还需携带本人学籍档案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,按此通知明确的检测时间自行到初检站参加检测。我省未参加7月份福师大附中选拔飞行学员苗子的应届高中毕业生,可于1 2月4日径自到南昌检测站参加招飞初检。初检合格的学生下一步参加全面检测和复查的差旅、食宿费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三、学籍审查
今年空军明确要求,往届生一律不允许参加空军招飞。考生自主上站由相关学校及时向学生提供学籍档案,并填写《二OO八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推荐表》(此表可向县市招生办索取)。